《Effective Java》学习笔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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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类和接口

第12条:使类和成员的可访问能力最小

    为了更好的实现信息隐藏,降低各模块的耦合度,尽可能地降低类和成员的访问能力是必须的。有一点特别关键,就是公有的静态final域几乎全部是错误的。客户可以修改这样的成员数组,应该改为私有的才是安全的。

第13条:支持非可变类

使一个类成为非可变类需要做到以下5点:

1。不能提供任何会修改对象的方法

2。保证没有可被子类覆写的方法,可以通过使这个类为final来达到

3。使所有的成员变量都是final

4。使所有的成员变量都为私有

5。保证对于任何可变组件互斥访问

使一个类成为非可变类的的优点:

1。非可变类通常比较简单,呵呵,这点很明显,他只有一个状态

2。非可变类通常是线程安全的

3。非可变类为其他对象提供了很多构件

4。非可变类最大的缺点在于对于每个不同的值(或者说状态),都要求一个单独的对象,在某些情况下你需要创建非常多的对象,性能上有很大影响

尽管如此,尽力使每一个类成为非可变类应该是你追求的目标。

第14条:复合优于继承

    昨天在看《面向对象编程导论》,提到“子类”和“子类型”是不同的,替换原则只适合于子类型关系,而一般编程语言只是考虑了子类关系,子类说明了新类是继承自父类,而子类型强调的是新类具有父类一样的行为(未必是继承)。那么,什么时候才应该使用继承?那就是符合子类型关系的时候,或者一般所说的”is a"关系,你必须保证新类的行为与父类完全一致!!!在任何使用父类的场合,新类应该表现一样的行为。

   继承是OOP最重要的概念之一,但是继承也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的实现要依赖于父类的实现细节。所以,除了上面提到的情况外,你应该尽量用复合取代继承。(在覆写equals()方法也提到了这点)否则都属于继承的滥用,技术的滥用已经屡见不鲜了。

第15条:要么专门的设计,以使用继承,并给出文档说明,要么禁止继承

    这点跟上面一点强调的一样。如果你要使用继承,请做好设计,在构造函数,clone(),readSolve()方法中不要调用任何可变的方法,并写出详细的文档说明。其实最好的情况,还是不使用的好!

第16条:接口优于抽象类

    接口是定义具有多个实现的类型的最佳途径,这点很明显,每个具体类实现接口不同。如果当演化的容易性比灵活性更重要的时候,你应该使用抽象类。如,你要往抽象类中增加一个方法,任何实现这个抽象类的子类就自动具有这一个方法,而接口则不能,所有公有的接口的设计要非常谨慎,并保证尽力对外不做修改。在使用接口的时候,一般都设计一个抽象类作为“骨架”,这个抽象类应该尽可能地小,只保留有最基本的功能。

第17条:接口只是被用于实现类型

   你实现了一个接口,就代表这个类是该接口的类型。在应用我们经常看到在接口中定义静态公有的常量,这其实是对接口的误用(汗,我是这种错误的典型),如

public interface Constants{

    public int ONE=1;

    ......

}这样的形式完全是错误的,应该使用一个不能产生实例的类来代替

public class Constants{

    private COnstants(){}  //构造函数为私有

     pulic static final int ONE=1;

    ......

}

第18条:应该优先考虑静态内部类

    非静态类总是和外部类的实例相联系,应该尽量使用静态内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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