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大的工程中,可能会包含几十个基础类,免不了之间会互相引用(不满足继承关系,而是组合关系)。也就是需要互相声明。好了,这时候会带来一些混乱。如果处理得不好,会搞得一团糟,根据我的经验,简单谈谈自已的处理办法:
编码时,我们一般会尽量避免include头文件,而是采用声明 class XXX。
但有时候还是必须用Include头文件,那么,两者的划分在于什么呢?
应该是很明确的,但书上好像都少有提及。
首先:
我们要明白为什么要用声明取代头文件包含:对了,是为了避免无必要的重编译(在头文件发生变更时)。
工程较大,低速机,或基础类经常变更(不合理的设计吧),编译速度还是会在意的,
另外,更为重要的是,采用声明可降低代码(class)之间的藕合度,这也是面向对象设计的一大原则。
二:一般原则:
a. 头文件中尽量少include, 如果可以简单申明 class clsOld; 解决,那最好。减少没有必要的include,
b. 实现文件中也要尽量少include,不要include没有用到的头文件。
三:那什么时候可以只是简单声明class clsOld呢?
简单的说:不需要知道clsOld的内存布局的用法都可以(静态成员除外),也就是讲如果是指针或引用方式
的都行。
比如:
clsOld * m_pOld; //指针占4个字节长
clsOld & test(clsOld * pOld) {return *pOld};
一切OK。
四:什么时候不能简单声明class clsOld,必须include呢?
不满足三的情况下:
比如:
clsOld m_Objold; //不知道占据大小,必须要通过它的具体声明来计算
原因很简单,想想你要计算sizeof(classNew),但连clsOld的size都不知道,编译器显然会无能为力。
特殊情况:
int test() { return clsOld::m_sInt;}
静态成员调用,想来应该是不需要知道内存布局的,但因为需要知道m_sInt是属于clsOld命名空
间的,如果只声明class xxx显然是不足以说明的,所以必须包含头文件。
综上所述,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1:如果有共同相关依赖(必须include)的类,比如 A,B都依赖D 可以放在一起,然后直接 Include "d"
类的使用者只需关心与本类暴露出的相关类型,内部用到的类型不用去管(不用自已去include d)。这样
给出的class,调用者才更好用(不用去看代码查找,是不是还需要包含其它头文件)。
2:如果A类依赖D B类不依赖D,可以把它们分开两个头文件。各自Include。这样可避免当D发生变化时,
避免不必要重编译。
3:类中尽量采用指针或引用方式调用其它类,这样就可以只声明class xxx了。并且这也符合资源最优
利用,更利于使用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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