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STANDARDS和现实项目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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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WEB新标准也一有段时间了,之后的一两个作品都也相应的应用了,并且在这次自己主页的改版中将全部采用新标准,只是由于时间的问题,开发进度才进行了大约五分之一,看来一个月是完成不了的了.
前几天去看了XHTML2的DOCUMENTS,嗯,感觉不错,特别是对于多媒体的标签,统一了用"object”,之后再声明多媒体类型,这样感觉才这么一条标准的参考线,以后各种浏览器就不会再出现一些私有标签了如embed等.
我是一个WEB新标准的推荐者,也是实施者,但我不是WEB新标准理论的狂热者,这一点我非常清楚,那么WEB新标准如此的叫好,又到底和我们的项目有什么冲突呢?其实这些冲突不来自于我们的设计,而是来自于客户的要求,就拿现在我做的这个来说吧。
客户的要求有以下几点:
    1、动感要多一些。其实动感本来和标准扯不上关系的,但客户理解的动感和我们不一样,他们要的只是页面的元素能“运动”起来,闪或跑就行,而大家也知道,这样一些特效,其实很多是IE私有的一些特效代码,在别的浏览器上根本就不支持,更不用提是否符合DOM了。另外,用了这些特效,用户在浏览这个网页的时候,CPU的大量资源就会被占用,那么也就在网站亲和力上大打折扣了。
    2、要赶在半个月之内完成。很多时候,一般在公司里项目的大小和所用时间基本上成正比的,这个项目做的时间长,其大小也就相应的很大。而这次提这个要求的这个项目,大小相对于半个月来说,我感觉要大不少,至少也是三个周,甚至可以达到一个月。但客户不明白,他们知道的是:我们现在需要这个网站,那么我现在就得要,不能拖。那么,一个项目大小和允许时间不符合的项目,如果用标准来开发呢?时间不允许,那么也就做不出高质量的东西,而相对来说,用传统的设计方法就方便了不少。比如说我可以先用PHOTOSHOP设计效果图,再切片,再写入后台代码就可以了,省去了页面设计这个大头的一半时间。
    3、客户开始要看效果。像这个项目,本来没这个要求,但副市长看了以后,那边提要求说设计出三种风格来,供市长进行选择,我晕!按照新标准的思想,三种风格这种问题交给DIV+CSS再方便不过了,但对于这个项目而言,一是来不及,二是不符合实际。来不及就不用说了,上面就说时间不允许了;至于不符合实际,是因为客户要求大量的图片组合设计,要求达到富有活力的美工设计,这一些CSS相对于IMAGE就逊色不少(虽然TABLE+IMAGE不符合新标准,特别是XHTML1.1及更高版本)。
    4、人为观赏角度。其实这个应用不能算进来的,因为每个人的审美观是不一样的,审美标准和审美等级也是不一样的,每个人都是看到的自己那个面,而现在的问题来了,客户按自己的要求提要求,我们可以按照来做,现在又加一个上级领导(非直接和网站相关,但其影响又是很重要),矛盾来了:项目交付的时候是给客户看的,他们满意应该就可以了,但如果和他们交付完了,那些再上一级的领导不满意的话,肯定又得再回来返工修改,接着复杂度又来了,一般项目交付后再要修改,就得另算钱,但这个不同,由于领导的特殊性,这个惯例就被砍掉了… -_-#

上面所说,只是我现在这个项目中,冲突比较明显的几点,在自己的各个项目的实施中,都会有相应的矛盾出现,有的矛盾是可以现身说法的解决的,但有些,也就只能像-_-#这样的叹气了,谁让我们国内的网站设计的氛围如此呢。我们试着去改变,但不可能一下子或是大规模地改变,of course,我没有放弃的意思。等把我的主页http://www.3rgb.com的这一版做完后,就去正统学习XHTML2,我喜欢新且好的东西。

不知道你们在各自的项目中还有哪些相关的问题,欢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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