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et Explorer 6 中的 CSS 增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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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et Explorer 6 中的 CSS 增强功能 发布日期: 1/17/2005 | 更新日期: 1/17/2005

Lance Silver
Microsoft Corporation

摘要:本文介绍了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对级联样式表 (CSS) 规范提供的增强支持。

前提条件:本文假设您熟悉 HTML 和 CSS。

要查看本文中的示例,必须在系统上安装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您可以从 http://www.microsoft.com/windows/ie/default.htm 下载 Internet Explorer 6。

本页内容 简介 !DOCTYPE“开关” 在框内部完成一切任务 谁移动了我的画布? 其他属性 更多属性值 更严格的样式表分析 还有更多的新功能呢 原来怎样 简介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6 及更高版本支持一些更早版本 Internet Explorer 并不支持的 CSS 功能。支持的两个附加 CSS 属性为 min-height 和 word-spacing。还支持几个其他的可能值,其中包括 white-space 属性的 pre 值,以及 display 属性的 list-item 值。其他重要功能包括更加严格的样式表分析,以及更改哪些 HTML 元素可以表示文档内容可呈现到其中的最外部表面。

这些增强功能设计为符合 CSS 规范。CSS 中定义的所有属性、值和功能,以及 Level 1 (CSS1) 规范均受支持,其中包括定义如何对元素及其相关 margin、border 和 padding 属性进行度量和格式设置的框模型。

但真正的优点在于,即使有了所有这些增强功能,也不会与您为更早版本 Internet Explorer 开发的应用程序之间出现任何明显的兼容性问题。

返回页首 !DOCTYPE“开关”

本节说明对于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而言,如何在文档中使用 !DOCTYPE 声明来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

!DOCTYPE 声明是一个标准通用标记语言 (SGML) 声明,它指定了文档(理论上)遵守的文档类型定义 (DTD)。它看起来像一个不带结束标记的 HTML 标记,但是它以一个惊叹号 (!) 开头,并且包含的只是单个标记,而不是属性名称值对。此声明必须位于文档的开头,且在 HTML 标记的前面。

通过在文档开头部分包括 !DOCTYPE 声明,并在该声明中指定一个有效的 Label(在某些情况下还会指定 Definition 和/或 URL),可以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Label 指定 DTD 的唯一名称,后面可以附加该 DTD 的版本号。Definition 指定在 Label 中所指定的 DTD 的定义。URL 则指定该 DTD 的位置。

在 HTML 4.0 规范中指定了三个 Definition — Frameset、Transitional 和 Strict。Frameset 用于 FRAMESET 文档,Transitional 包含了除 FRAMESET 文档之外的所有文档,Strict “排除了万维网联合会 (W3C) 预期将随着样式表支持的成熟而逐渐弃用的表示属性和元素”£¨HTML 4.0 规范的说法)。

下表显示了对于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DOCTYPE 声明的哪些值会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

Label Definition 存在 URL 不存在 URL

不存在 !DOCTYPE

HTML(不存在 Version)

HTML 2.0

HTML 3.0

HTML 3.2

HTML 4.0

不存在 Definition

HTML 4.0

Frameset

HTML 4.0

Transitional

HTML 4.0

Strict

XHTML

XML

无法识别的 !DOCTYPE

前面的表显示出,当文档不存在 !DOCTYPE 声明时,当声明中的 Label 不指定 HTML 规范版本时,或者它指定的版本早于 HTML 4.0 时,符合标准的模式是关闭的。该表显示出,如果您在 !DOCTYPE 声明中指定了 HTML 4.0 的 Frameset 或 Transitional Definition,则只有当您包括 URL 时才会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当您在 !DOCTYPE 声明中指定 HTML 4.0 的 Strict Definition,以及指定不带任何 DefinitionHTML 4.0 时,也会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

为了允许创建新的 DTD(如 HiDad 11.22),当 !DOCTYPE 声明不可识别时,会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当您指定了上表没有列出的 HTML 版本(如 HTML 1.0 或 HTML 3.22)时,也会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

!DOCTYPE 示例

本节中的示例显示了如何使用 !DOCTYPE 声明来指定文档要遵守的 DTD,以及如何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

下面示例中的两个声明都指定为遵守 Transitional HTML4.0 DTD。第二个声明指定了该 DTD 的 URL。第一个声明则没有指定该内容。第二个声明对于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打开了符合标准的模式。第一个声明则没有打开该模式。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HTML 4.0 Transitional//EN">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HTML 4.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html4/loose.dtd">

下面示例中的两个声明都指定为遵守 HTML 4.0 DTD。第一个声明没有指定 Definition。第二个声明指定了此 DTD 的 Strict Definition。两个声明都没有指定 URL.。两个声明都打开了符合标准的模式。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HTML 4.0//EN">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HTML 4.0 Strict//EN"> 返回页首 在框内部完成一切任务

本节讲述了当您使用 !DOCTYPE 声明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计算元素的 width 和 height 属性的方式,还讲述了这种方式与更早版本 Internet Explorer 属性计算方式的区别。

CSS1 框模型将内容定义在一个 HTML 元素中,就好像它周围有一个不可见的矩形边框一样。这个边框周围有三个矩形地带,分别以 margin、border 和 padding 属性表示。您可以使用样式表来对该边框及其周围地带的大小和外观进行操作。

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计算 widthheight 属性的方式不遵守 CSS1 框模型。在 CSS1 中,width 属性定义为元素内容周围左边框和右边框之间的距离。与之相似,height 属性在 CSS1 中则定义为上边框和下边框之间的距离。然而,对于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widthheight 属性还包括该元素边框周围的 border padding 地带。下图说明了这个区别。


1. Internet Explorer 6 与更早版本间 width height 属性计算方式的区别的图示说明

符合的行为

对于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而言,当您使用 !DOCTYPE 声明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widthheight 属性分别指定左、右边框,以及上、下边框之间的距离。不包括 border padding 地带。

不符合的行为

!DOCTYPE 声明没有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正如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一样,width 属性包括该对象的内容框,加上下列属性的值:border-left、border-right、padding-left 和 padding-right。width 属性值减去这些属性值的和,等于父对象内容框的宽度。与之相似,height 属性值减去 border-top、border-bottom、padding-top 和 padding-bottom 属性值的和,等于父对象内容框的高度。

框模型示例

本节中的示例说明了,当您对于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在文档中使用 !DOCTYPE 声明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相同 HTML 元素是如何以不同方式呈现的。

下面 HTML 代码片段中 DIV 元素的 widthheight 均为 200 像素,border-width 为 50 像素。当您单击该代码片段后面的按钮时,会启动一个带有两个 IFRAME 元素的文档。左侧 IFRAME 元素所指定文档包含的 !DOCTYPE 声明会为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右侧 IFRAME 元素所指定文档包含的 !DOCTYPE 声明则不会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右侧的 IFRAME 元素还显示了 DIV 元素在更早版本 Internet Explorer 中的呈现方式。

<div style="width:200px; height:200px; border-width:50px; border-style:solid"> Hi kids. Daddy will be home soon. I love you both! </div>

请显示该示例。

TABLE 元素

对于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CSS1 框模型语义用于计算自动布局表中 TD 和 TH 元素的 width 属性,但是不用于计算这些元素的 height 属性。在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中,固定布局表不使用 CSS1 语义。

注默认情况下为自动布局表。要创建固定布局表,请将TABLE 元素的 table-layout 属性设置为 fixed。固定布局表的优点在于,它们的呈现速度比自动布局表的呈现速度快。

IMG 元素

CSS1 框模型语义在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中还用于计算 IMG 元素的 widthheight 属性。但是,padding 不适用于更早版本 Internet Explorer 中的 IMG 元素。

返回页首 谁移动了我的画布?

本节讲述了在 !DOCTYPE 声明为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的情况下,BODY 和 HTML 元素的呈现方式有哪些区别。

在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中,BODY 元素表示画布 — 文档内容可在其中呈现的整个表面。BODY 元素的大小不能更改,它等于窗口的大小。针对此元素设置的边距呈现在该元素的边框和滚动条之内。

从 Internet Explorer 6 开始,当您使用 !DOCTYPE 声明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BODY 元素可以从其内容获取其大小,也可以显式设置其大小 — Àý如,像 DIV 对象一样。在符合标准的模式中,HTML 元素表示画布。

当您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HTML 元素还会成为定位容器,用于那些没有定位父元素的定位元素。关闭符合标准的模式时的情况与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一样,如果没有定位父元素,则会相对于 BODY 定位一个绝对定位元素。关闭符合标准的模式时,BODY 元素表示画布,这一点与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也一样。

滚动条

SCROLL 属性会设置或检索一个值,该值指示是否打开元素的滚动条。对于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当您使用 !DOCTYPE 声明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此属性则会应用到 HTML 元素。符合标准的模式关闭时的情况与更早版本 Internet Explorer 一样,此属性应用于 BODY 元素,而不会应用于 HTML 元素。

注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可用于管理超过其容器大小的内容的overflow、overflow-x 和 overflow-y 属性会应用于 HTML 元素。

单独的背景

您可以为 HTMLBODY 元素指定单独的 background 属性。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两个背景会同时清楚呈现。这样有助于解决一个常见问题 — background 属性通常在 BODY 元素上定义,但是 BODY 具有默认边距,因此导致在 BODY 元素内容周围只会显示一个很窄的区域。

下面的示例说明了,当您对于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在文档中使用 !DOCTYPE 声明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相同 HTML 元素如何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呈现。HTML 元素具有红色背景,BODY 元素指定了高度和宽度。只有在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您才能看到这些属性的效果。没有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BODY 元素会充满该窗口,从而使您无法看到 HTML 元素的背景。当您单击该代码片段后面的按钮时,会启动一个带有两个 IFRAME 元素的文档。左侧 IFRAME 元素所指定文档包含的 !DOCTYPE 声明会为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右侧 IFRAME 元素所指定文档包含的 !DOCTYPE 声明则不会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右侧的 IFRAME 元素还显示了 DIV 元素在更早版本 Internet Explorer 中的呈现方式。

<html style="background:red"> <head> <title>Canvas Comparison</title> </head> <body style="background:blue; width:200px; height:150px"> <div style="background:yellow">Who moved my canvas?</div> </body> </html>

注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如果没有为 HTML 元素指定 background 属性,BODY 元素的 background 则会成为 HTML 元素的 background。这种情况符合 CSS2。

返回页首 其他属性

本节讲述了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中可用的两个 CSS 属性 — min-height 和 word-spacing。

min-height 属性

min-height 属性会设置或检索一个值,该值指定元素的最小高度。对于 Internet Explorer 6,此属性只应用于固定布局表中的 TD、TH 和 TR 元素。无论文档中的 !DOCTYPE 声明是否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您都可以使用此属性。

元素的 height 默认情况下设置为 auto。使用此默认设置时,元素的高度会进行动态调整。您可以使用 min-height 属性来指定固定布局表中单元格或行的最小高度。

下面的代码片段显示了如何以声明的方式设置 min-height 属性。该固定布局表第一行的最小高度为 100 像素。

<table style="table-layout:fixed"> <tr style="min-height:100px"> <th>Row 1, Cell 1</th> <th>Row 1, Cell 2</th> </tr> <tr> <td>Row 2, Cell 1</td> <td>Row 2, Cell 2</td> </tr> </table>

word-spacing 属性

word-spacing 属性从 Internet Explorer 4.01 开始可在 Macintosh 上使用。从 Internet Explorer 6 开始可在 Microsoft® Win32® 上使用。此设置会设置或检索元素中各个词之间附加间隔的数量。它会在每个词后面都添加一个指定数量的间隔,在这种情况下,可将某个词定义为 Internet Explorer 用来进行断行的标志 — 如空格或连字符。您可以在任何文本容器中设置此属性。

返回页首 更多属性值

本节列出了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所支持、但更早版本 Internet Explorer 却不支持的一些可能值。

margin width 属性的 auto

margin 和 width 属性的 auto 值指定,当元素的宽度超过限制时(即样式规则发生重叠或发生冲突时),调整这些属性中的哪个属性。当文档中的 !DOCTYPE 声明为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您可以使用此值。

非浮动、块级别元素的水平位置和宽度是由该元素的 margin, border、padding 和 width 属性指定的。对于任何这样的元素,这些属性(左和右)值的和都等于包含它的块元素的宽度;宽度是从容器块继承的。

无法通过更改容器块中元素的 marginborderpaddingwidth 属性值,来更改这个容器块的宽度。当您为某个元素的一个或多个这类元素指定值时,可能必须对其他属性进行调整,这样才能使得该元素的总宽度不会超过容器的宽度。该宽度可能会超出限制。

根据 CSS1,marginwidth 值可以调整;borderpadding 值不可调整。只有 marginwidth 属性可以为 auto。如果 width 属性的指定值导致该元素的宽度超出限制,则可以调整其中一个 margin 属性,如果一个或多个 margin 属性导致该元素的宽度超出限制,则可以调整 width 属性。

下面的规则决定了当元素宽度超出限制时,会调整哪个属性。

如果 direction 属性的值为 ltr,则会忽略为 margin-right 指定的值,该值会进行调整。如果 direction 的值为 rtl,则会调整 margin-left 属性。

如果只有一个属性的值为 auto,则会调整该属性。

如果 width 设置为 auto,则任何其他 auto 值都变为 0,width 则采用所生成等式的结果。

如果 margin-leftmargin-right 都为 auto,它们的计算值则相等。

Auto 示例

下面的示例说明了,当您对于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在文档中使用 !DOCTYPE 声明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相同元素如何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呈现。

无论是否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下列 HTML 代码段中前三个 DIV 元素都以相同方式呈现。第一个 DIV 元素没有指定 widthmargin 属性,因此它的 width 为 100%,而且没有左边距和右边距。第二个 DIV 元素指定了 widthmargin-left 属性,因此会调整 margin-right 属性。第三个 DIV 元素指定了 width 属性,并且其 margin-right 属性设置为 auto,因此会调整其 margin-right 属性。

第四个和第五个 DIV 元素都指定了 width 属性,并且它们的一个或多个 margin 属性设置为 auto。只有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您才能看到这些属性的效果。没有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DIV 元素的呈现方式就好像它们的 margin-left 属性设置为 0px,并且/或者它们的 margin-right 属性设置为了 auto 一样。

当您单击该代码片段后面的按钮时,会启动一个带有两个 IFRAME 元素的文档。左侧 IFRAME 元素所指定文档包含的 !DOCTYPE 声明会为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右侧 IFRAME 元素所指定文档包含的 !DOCTYPE 声明则不会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右侧的 IFRAME 元素还显示了 DIV 元素在更早版本 Internet Explorer 中的呈现方式。

<body> <div style=""></div> <div style="width:50%; margin-left:0px"></div> <div style="width:50%; margin-right:auto"></div> <div style="width:50%; margin-left:auto"></div> <div style="width:50%; margin-left:auto; margin-right:auto"></div> </body>

display 属性的 list-item

display 属性使您能够控制元素的基本形状或类型,以及是否呈现这些元素。display 属性的 list-item 值使您能够将任何元素都变为一个列表项,即一个带有列表标记的块级元素。其 display 属性设置为 list-item 的元素所支持的 CSS 属性与 LI 元素支持的 CSS 属性相同 — 就是说,除了应用于块元素的普通属性之外,还支持下列属性:list-style、list-style-type、list-style-image 和 list-style-position。

LI 元素的编号语义与其他 display 属性设置为 list-item 的块元素的编号语义不同。LI 元素会离从它们最近的容器 OL 或 UL 元素获取其索引。其他块元素则从它们父元素的 children 集合获取其索引。对 display 属性的 list-item 值的支持不会更改 LI 元素的索引。

无论是否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此值都可用。

white-space 属性的 pre

white-space 属性使您能够控制元素中的空格和换行符。对于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当您使用 !DOCTYPE 声明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pre 值会导致源中的空格和换行符被保留。源中的换行符和 TAB 字符(“\n”和“\t”)也会被保留。连续的空格不会进行重叠。此值会导致某个对象中内容的布局方式与 PRE 元素非常类似。此值不仅影响内容的显示,而且会影响通过 W3C Document Object Model (DOM) 访问的内容。

关闭符合标准的模式时,您可以检索此值,而不会影响呈现。它的运行方式与 normal 值类似。

注当您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white-space 属性仅应用于块级元素,如 DIV 元素。对于 Internet Explorer 5.5,未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此属性会应用到所有可见元素。

返回页首 更严格的样式表分析

本节列出了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在样式表分析方式上的变化。

当您使用 !DOCTYPE 声明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会忽略不符合 CSS1 的样式表声明。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允许您使用某些无效的声明,如在一个十六进制 RGB 值的开头遗漏了前导“#”符号。

样式表中的注释

根据 CSS1,您可以在样式表中使用文本注释,这种注释与 C 编程语言中使用的注释相似。C 语言注释以“/*”开始,以“*/”结束。对于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您可以在样式表中使用 C 语言注释,也可以使用 HTML 注释。HTML 注释以“”结束。

下面的示例显示了 C 语言注释与 HTML 注释的区别。

/* Use C language comment blocks like this in your style sheets. */ <!-- Do not use HTML comments like this in your style sheets. -->

当您使用文档中的 !DOCTYPE 声明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对于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只允许 C 语言注释,但是有一点例外。那就是,您可以将样式表规则包含在一个 HTML 注释中。样式表可以包含在 HTML 注释块中,这样是为了让低级别的浏览器不会显示样式表中的文本。下面的示例演示了 HTML 注释在一个嵌入式样式表中唯一可接受的用法。

<style> <!-- /* begin rules */ H1.blue { background-color:blue } . . . /* end rules */ --> </style>

速记属性中的不可识别标记

根据 CSS1,当一个速记属性中存在不可识别标记时,整个速记属性设置都会被忽略。例如,"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ross-out" 会被忽略,这就是因为“cross-out”是 text-decoration 属性的不可识别值。文本甚至不会添加下划线。

对于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声明的分析在遇到第一个不可识别值时结束。因此,"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ross-out overline" 可以使得文本添加下划线,但是不会添加上划线。上述情况会影响下列属性:font、background、background-position、text-decoration、margin、padding、border、border-top、border-right、border-bottom、border-left、border-color、border-width、border-style、list-style-image、list-style、clip、behavior、text-autospace 和 layout-grid。

部分字体属性设置

根据 CSS1,font 声明必须至少指定 font-size 和 font-family。例如,因为 "font: 14pt" 虽然具有 font-size,但是没有 font-family,所以它会被忽略。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接受部分字体设置。

RGB 颜色缺少“#”字符

根据 CSS1,使用十六进制 RGB 值指定的颜色必须带有一个前导“#”符号。与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一样,像 "FFFFFF" 这样的值会被忽略,而不会将其按照 "#FFFFFF" 进行处理(也称为 white)。上述情况会影响接受颜色值的所有属性。

缺少单位类型标识符会被视为像素值

根据 CSS1,长度值必须指定一个单元类型标识符,如 cm、mm、in、pt、pc 或 px。不带单位类型标识符的值,以及数字和单位类型标识符之间存在空格的值会被忽略。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会将不带任何单位类型标识符的数字视为像素单位 — 就好像在该字符串后面附加了“px”一样。

在下面的示例中,当 !DOCTYPE 声明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两个属性都会被忽略。第一个属性之所以被忽略,是因为没有单位属性标识符。第二个属性被忽略则是因为数字和单位类型标识符之间存在空格。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处理第一个属性的方式就好像该数字后面附加了“px”一样。第二个属性中数字和单位类型标识符之间的空格会被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忽略。

DIV.Rachel { width: 817; height: 11 cm; }

注此规则有一个例外。line-height 会显式接受不带单位的数字,并且将其按照与百分比设置相似的方式进行处理。例如,"line-height: 2" 与 "line-height: 200%," 相似,只是数字继承方式有所区别。

带引号的关键字

根据 CSS1,样式表中的关键字标记不能加引号,例如,按名称指定的颜色(如 "red,")或已知属性值(如 "small-caps,")。在下面的示例中,这两个属性都会被忽略。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会忽略引号,并应用这些关键字标记。

DIV.George { color: "red"; font-variant: "small-caps";}

注脚本语言在字符串两边仍然需要加引号。

以数字开头的 CLASS ID

根据 CSS1,CLASS 或 ID 属性的值不能以数字 (0-9) 开头。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允许这些值以数字开头。

区分大小写的 CLASS ID

根据 HTML 4.0,CLASSID 属性的值区分大小写。

返回页首 还有更多的新功能呢

对于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当您使用 !DOCTYPE 声明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某些功能的运行方式与其在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中的运行方式不同。本节列出了这些功能。

font-variant 属性的 small-caps

font-variant 属性的 small-caps 值会产生“小体大写字母”的效果。该元素中的所有字母均大写,原始文本中本来为小写的字母会比原来为大写的字母小。在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中,small-caps 值则对该元素中的所有字符均应用相同的字体大小。

IMG 元素上的填充

在 IMG 元素上支持填充属性,如 padding、padding-bottom、padding-top、padding-left 和 padding-right。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不支持 IMG 元素的 padding 属性。

Font-size 属性的关键字值

font-size 属性的 medium 值与默认的普通字体大小相匹配。

此属性的关键字值包括 xx-small、x-small、small、medium、large、x-large 和 xx-large。对于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这些值不是直观定义的。medium 值不是默认的普通字体大小;默认为 small。

TABLE 元素继承文本属性

TABLE 元素会从其父元素继承文本属性值。这些属性包括 color、font-size、font-weight、font-style、font-variant、text-decoration、text-transform、letter-spacing 和 line-height。对于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除 font-family 属性之外的 TABLE 元素的所有文本属性会将所有文本属性设置为 BODY 元素的设置。

TABLE元素的 font-family 属性在 Internet Explorer 3 及更高版本中会进行继承。

嵌入式元素的宽度和高度

嵌入式元素(如 SPAN、B 和 I)不支持 width 或 height 属性。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如果您想设置嵌入式元素的 widthheight 属性,则必须将该元素的 display 属性设置为 inline-block。

字符转义

根据 CSS1,您可以使用反斜杠 (\) 作为转义符。这样会使得转义符后面的字符失去任何意义。例如,您可以按照下列方式转义引号字符:

STYLE="font-family:'Rachel\'s font'"

您还可以使用十六进制值转义 Unicode 字符。例如,“\0009”是 tab 字符的转义符。

返回页首 原来怎样

本节可帮助您让应用程序能够在所有版本 Internet Explorer ÉÏ都得以正确呈现。

当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未处于符合标准的模式时,它处于兼容性 模式。如果您针对更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开发了应用程序,并且希望这些应用程序在 Internet Explorer 6 或更高版本上以相同方式呈现,则请确保 !DOCTYPE 声明没有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

在符合标准的模式中,不能保证与其他版本 Internet Explorer 的兼容性。打开符合标准的模式时,文档的呈现行为可能与将来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不同。对于性质固定的内容(如存储在 CD 上的内容),您不应该使用此模式。

其他信息

CSS1 测试套件

Compatibility in Internet Explorer 5.5

Measuring Element Dimension and Location

Positioning

Lance Silver 是 Windows Client SDK 小组的编程人员/撰稿人。他如果没在折磨那些编辑、开发人员、测试人员或者程序管理员,那就是在带着他的孩子 Rachel 和 George 在西北部某个景色优美的河边钓大马哈鱼和虹鳟鱼。(人人都希望他花更多时间来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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